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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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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环

介绍整环之前,要先介绍零因子概念。(在环的基础上有多了新得术语)。

定义 23.2

如果$a$和$b$是环$R$得两个非零元满足$ab=0$,则成$a$和$b$为零因子(0 divisor)

例如在$\mathbb{Z}_6$中,$2,3$就是零因子。对于零因子来说,需要注意跟单位的关联。首先有如下联系。

  • 如果$a$是$R$中一个单位,那么$a$不是零因子。

因为如果$a$既是零因子,也是单位。因为零因子有$ab=0$,有因为$a$是单位,即有乘法逆元,所以有$a^{-1}ab=1b=0$。根据单位元的描述,这说明$b$必须是$0$。当然有是单位,那么说明单位元是存在的。

  • 但是对于$R$中的元素$a$,其并不是要么是零因子,要么是单位的。

例如对于$\mathbb{Z}$来说。除去单位元,每个元素都不是零因子,不存在元素相乘为$0$。但也都不是单位,不存在乘法逆元。

这些说明两个概念并不为完全互斥状态。其实从条件来看也确实有区别,零因子要求$ab=0$。单位要求$ab=1$。对于没有单位元的环,可以有零因子,但是不会有单位的概念结构。零因子是一个普适的环上概念。对于任何环都可以考察其零因子结构的感觉。

但是对于$\mathbb{Z}_n$来说,两个术语有着互斥的特点。

定理 23.3

设$m\in\mathbb{Z}_n$。要么$m=0$;要么$m$与$n$互素,这时$m$是$\mathbb{Z}_n$中的单位;或者$m$与$n$不互素,这时$m$是$\mathbb{Z}_n$中的零因子。

证明主要借用的是整数上的最大公因子特性。简单来说,就是数论上的概念造就了这个结果。$m$与$n$互素与否可以表示为$gcd(m,n)=d$是否为$1$。如果$d\ne1$,则可以说明$m(n/d)=(m/d)n$成立,是个整数,且是$n$的倍数,其必然为$0$。而$n/d$这个数也必在$\mathbb{Z}_n$中。如果$d=1$。上式成立的数字式$n$,不在$\mathbb{Z}_n$中。无法成立了。

这时候说明其一定为一个单位,因为$gcd(m,n)=1$。这说明存在$a,b$有$an+bm=1$。这是最大公因子的表示。由带余数除法可得,存在整数$q$和$r$,使得$0\le{}r\le{}n-1$有$b=nq+r$。即用$n$去除$b$。所以可得

$$rm=(b-nq)m=bm-nqm=(1-an)-nqm=1-n(a+qm)$$

这个公式说明$rm=1$在$\mathbb{Z}_n$中。因为$-n(a+qm)$是$n$的整数倍。既然$m$是单位,自然也不会是零因子。

推论 23.5

如果$p$是一个素数,则$\mathbb{Z}_p$的每个非零元都是一个单位,这意味着$\mathbb{Z}_p$是一个域且没有零因子。

设$R$为一个环,$a,b,c\in{}R$。$R$中的消去律是指乘法消去律:如果$ab=ac$,其中$a\ne{}0$,则有$b=c$,以及$ba=ca$。当然,$R$中的加法消去律自然成立,因为其是一个群。

定理 23.6

环$R$中的消去律成立,当且仅当$R$没有零因子。

这个定理,我觉得很重要。通常来说,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消去律的成立。即便在群的概念中,都可以通过左右逆元的作用进去消除。现在放在环的两种运算情况下。对其中的乘法,消去律是不一定成立的。不再能简单的通过$ab=ac$得出$b=c$的结论。当然只有一种运算是没有这个情况的,因为零因子要求$0$元这种环上的概念。但是我觉得他似乎说明了消去律依赖的本质。

当一个元素$a$是单位的时候,可以说明其消去律是成立的。可以通过类似于群中作用逆元的方式来进行计算即可,例如证明单位非零因子的过程中。而这一步也是群中作用的方式。而这里,则只要这个元素不是零因子即可,单位自然不是零因子。

现在简单说明这个定理:

设$R$是一个环且消去律成立,即如果$ab=ac$,其中$a\ne0$则有$b=c$。说明对于$ab=0$情况下,则必有$a$或$b$为$0$。考察公式$ab=0=a0$,如果$a\ne0$则由消去律可得$b=0$。因此必有$a$或$b$为$0$。

相反若$R$没有零因子,假设$ab=ac,a\ne0$,则由分配律可得$ab-ac=a(b-c)=0$。因为$a\ne0$且$R$没有零因子,可得$b-c=0$。这说明$b=c$。

如果$R$是一个无零因子环,对于方程$ax=b,a\ne0$来说,在$R$中最多只有一个解。虽然没办法直接使用乘法逆来算出这个解是什么,但是由消去律至少可以确定,这个解的个数,最多只有一个。

定义 23.7

有单位元$1\ne0$的无零因子的交换环$D$,称为整环(integral domain)

因此,如果一个多项式的系数取自整环,则可以通过将多项式因世分解成线性因子,并令每个因式等于0来求解多项式方程。

我对这个的直观理解是,对于元素在整环$R$上的多项式,因为环的公理,加上整环的交换性质。可以使得环上多项式可以因式分解。而加法群的封闭性,使得对于每一个线性因子部分的元素依然在整环中。所以无零因子的特性,确保了可以对每个因式等于0来求解多项式方程。

但任有一点疑问,即我们说的是整环上$R$的多项式。这里加入了一个变量$x$。我们任然可以这样使用$R$上的交换律么?我觉得后面给出的$R$上的多项式集合$R[x]$依然是一个环可以补充这一点。但是这里这样是否可以直接成立,还需要思考。

整个环结构的示意图如下

左侧为交换环(Commutative rings),右侧为有单位元的环(Rings with unity)。这两者没有必然关系。而有单位交换环中一部分为整环(Integral Domains),而整环一部分为域(Fields)。

定理 23.11

有限整环都是域。

这个证明则来自于有限集合$S$上到自身的映射若单则满的性质。(这也是书本作者最喜欢的证明,这个也可以认为来自于计数效果)。对于一个给定非零的$a\in{}R$,希望能找到一个$b$有$ab=1$。

我们可以构造一个$f:R\to{}R$的映射$f(x)=ax$。即将每个$R$中的元素用$a$作用以下。可以说明,这是一个单射,因为整环消去律的关系。进而是一个满射,即对于$R$中每一个元素,都有映射到的元素,进而说明$b$存在。

定义 23.12

如果对于一个环$R$,存在一个正整数$n$,使得对于所有$a\in{}R$有$n\cdot{}a=0$,则其中最小的正整数称为环$R$的特征(characteristic)。如果没有这种正整数,则称环$R$的特征为$0$。

定理 23.14

设$R$是一个有单位元的环,如果对于所有$n\in\mathbb{Z}^+$,$n\cdot1\ne0$则$R$的特征为$0$。如果对于某个$n\in\mathbb{Z}^+$,$n\cdot{}1=0$,则最小的整数$n$是$R$的特征。

问题思考

问题

称环$R$的元素是幂等的,如果$a^2=a$。证明除环恰好包含两个幂等元。

我的想法思路就是把$a^2=a$当成未知变量的方程来求解。

  • 由加法群,即求解$a^2-a=0$的元素。
  • 由分配律,和整环存在单位元得求解$a(a-1)=0$的元素。
  • 由消去律可得只有两个元素可能。分别是$0$和$1$。

问题

证明有单位元$1\ne{}0$且无零因子的有限环是一个除环。

备注:

  • 实际上是一个域,尽管交换律不容易证明,可以见定理32.11。(这个定理只引用了一个文献Artin对韦德伯恩定理的证明)。
  • 在证明$a\ne{}0$是一个单位时,必须证明$R$中$a\ne{}0$的乘法左逆元也是乘法右逆元。

其实这个证明过程跟定理23.11很相似。因为哪个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无零因子的消去律特性。可以对一个元素$a\in{}R,a\ne0$来构造一个$f:R\to{}R$的映射$f(x)=ax$。由于无零因子消去律成立,所以如果$ax_1=ax_2$则有$x_1=x_2$。这说明$f$是单射,进而因为有限,可以说存在$b$有$ab=1$。相应的可以构造$f(x)=xa$说明存在$c$有$ca=1$。

接下来要说明的就是$b=c$。即每个元素都是单位。考虑交换比较难以说明,先借助单位元。对于单位元有$aba=1a=a=a1=aca$。这说明有$a(b-c)a=0$。因为消去律成立,且$a\ne{}0$。所以有$b-c=0$。所以左右逆元相等,即$R$是一个除环。

备注这个很难证明,但是可以思考一下。其实换而言之就是,有限除环都是域。

问题

设$R$是包含至少两个元素的环。假设对于每个非零的$a\in{}R$存在唯一的$b\in{}R$使得$aba=a$。

  • 证明$R$没有零因子。
  • 证明$bab=b$。
  • 证明$R$有的单位元。
  • 证明$R$是除环。

从上往下逐个证明。

  • 证明$R$没有零因子

假设对于$R$的某个元素$a$有零因子,即存在$c\in{}R$有$ac=0$。则显然$aca=0$。根据条件,存在$b\in{}R$有$aba=a$,现在考虑$aba+aca=a(b+c)a=a+0=a$。这说明对于$a$来说还存在一个$b+c$满足条件。矛盾,所以$R$没有零因子

  • 证明$bab=b$

已经证明$R$没有零因子,所以$R$中消去律成立。对于某个费零的$a$以及对应的$b$,显然有$abab=ab$。所以必然有$bab=b$

  • 证明$R$有的单位元。

现在来说明单位,实际上对于$a$来说如果有$aba=a$,如果单位存在,假设为$e$则必然$e=ab$。现在说明对于任意$c\in{}R$都有$ec=c$。由前面等式可得$abab=e^2=ab=e$,现在考虑$e(ec-c)=e^2c-ec=0$。由于$R$上的消去律成立,所以必然有$ec-c=0$。即对于任意$c\in{}R$都有$ec=c$。所以$e$即左单位元。同理可以说明$ba$为右单位元。因为单位元唯一所有必有$ab=ba=e$,即单位元。

  • 证明$R$是除环。

除环即有单位元,所有元素都是单位的环。现在已经说了单位元的存在,且对于任意$a\in{}R$来说,这个唯一的$b$组成的$ab$即单位元。即$ab=e$,这说明每个元素都存在乘法逆元,即单位。

这部分第三问我问了DeepSeek其还给出了一个正确的证明。没有用零因子,而是直接用唯一性来说明。这里简单描述一下。其实考虑上述中的$ec-c$若不为$0$。则有$d\in{}R,d=ec-c$。所以其存在一个对应的$b_d$有$db_dd=d$,考察$ded=(ec-c)e(ec-c)=0$,同第一步跟唯一的$b_d$矛盾。